精彩片段
我叫十一,林十一,数字11的十一。都市小说《你好,十一》是大神“流浪猫的秋千”的代表作,洛灵吴然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我叫十一,林十一,数字11的十一。我至今都没想清楚为什么父母会给我取这种名字,普通到让人无法铭记。或许,大抵他们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,恰好我又出生在寒冬十一月,就给我取了这个名不经传的名字。而我的命就像我的名字一样,像两条永远无法相交的平行线一样,跟任何人都无法交集在一起。高中这三年,浑浑噩噩,不知前路,不问前程。不,应该是三年半的高中生涯。我的不问前程早就死在父亲毫不顾忌我的面子,在男生寝室...
我至今都没想清楚为什么父母会给我取这种名字,普通到让人无法铭记。
或许,大抵他们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,恰好我又出生在寒冬十一月,就给我取了这个名不经传的名字。
而我的命就像我的名字一样,像两条永远无法相交的平行线一样,跟任何人都无法交集在一起。
高中这三年,浑浑噩噩,不知前路,不问前程。
不,应该是三年半的高中生涯。
我的不问前程早就死在父亲毫不顾忌我的面子,在男生寝室当着那么多人抽我耳光的时候了。
而这一耳光,抽散了我想努力奋进的心,抽歪了我往后这十来年的生活。
原本的我,成绩名列前茅,深受各科任老师的喜爱。
初中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县一中的重点班。
若是按部就班的学习,跟着老师,跟着同学,起早贪黑,废寝忘食的学习,刷题,那么,我想我应该也是进入重点大学的,别人口中的高材生。
可偏偏,命运和我开了个玩笑,又或者是我的性格脾气,我十西五岁的叛逆让我与这些按部就班,与这些设定好的剧情做抗争。
那是高一第二个学期,西月份,县一中后面的柳树才刚刚冒出一点点绿意。
那时候的高中,周六的上午还要上课,12点放学以后才能回家。
而我家,离县城不过区区5公里,可在那时,这5公里,需要坐半个小时的大巴,需要在学校住校。
周五的时候,学校通知第二天要举行活动。
也就意味着我们周五就可以回家了,也不需要上晚自习。
下午放学,几个同学约着去三中打篮球。
众所周知,三中的女同学多。
而十五的年纪,像开屏的孔雀,像求偶的动物,也是青春期的躁动。
总想着在女孩子面前表现一二。
于是,我们一行浩浩荡荡,满心欢喜的向着三中出发。
而我的期待,我的欢喜,让我忘记父亲那暴戾的脾气,那朝我挥舞的棍棒。
才到一半的路程,就在那长满柳树的绕城河边被满脸怒气的父亲捉住。
“你放学不回家在外面鬼混什么”?
父亲朝我怒吼着,咆哮着。
丝毫没有顾及我的感受。
说完不由我辩解,拖着我便向学校走去。
我无法忘记他的咆哮,他的嘶吼。
来到宿舍便又咆哮着:“这个学你还上不上,你别以为我不知道,这么多人,你们要去干嘛?
去打架?
老子花那么多钱供你读书,你来干嘛了?”
啪!
没等我回答,更没等我解释,一记响亮的耳光便向我打来。
没一点保留,没一点顾虑的落在我十五岁的脸上。
我始终忘不了这一巴掌,哪怕到现在我都无法释怀。
后来我也明白,这或许是他不讲道理的父爱,是对我的关心。
可是,十五岁的我理解不了。
更恨他的蛮不讲理,不由分说。
毕竟,那么多人,那么多双的眼睛看着我。
我从他们的眼神看出了嘲笑,看出了讥讽。
“这个书,我不读了!”
我也近乎咆哮着,回应他的这记耳光。
他不懂少年的自尊,他不懂少年的心,他更不懂他的儿子。
于是,我收起了我的被子,收好了我的衣物。
他似乎看到我的决心,我仿佛从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落寞,看见了无可奈何。
他应该不懂,从小听话懂事,学习优异的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。
他似乎也忘记了,在他眼皮底下长大的小男孩己经长大了。
他更忘了,他认为听话懂事的儿子,是在他的暴戾,在他无数次向我挥舞的棍棒下长大的。
而我,因为他的这次无理,这一巴掌,彻彻底底的变了。
变成我都要忘记我原来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。
回家的路,很颠簸。
破旧的大巴,满是坑坑洼洼的路,扬起漫天的灰尘中,我似乎看见了父亲逐渐泛红的双眼。
而我,还在埋怨他的不讲理,记恨他的耳光。
“你打电话给**,自己告诉她,你不读书了。”
“好。”
简单明了的对话,没有一丝拖泥带水。
而记忆中的母亲,只会出现在过年,只会出现在冰冷的手机里面。
我记不得她的脸,记不得她的笑。
嘟嘟嘟...“妈,我不读书了。”
好久好久,我都听见母亲回答我。
默默的等着,等着她的怒骂,等着她的责备。
“你不读书你要干什么?
跟我一样打一辈子的工吗?”
“都可以,反正就是不读了。”
同样过了好久,我也没听见她回答我的声音。
可我仿佛听见了她的抽噎,低声的哭泣。
我想,我肯定让她失望了,让她难过了。
曾经的我是她的骄傲,也是她的期盼,更是她的动力。
可如今,都将成为泡影。
“那我下个星期回来!”
说完,电话里便传来了嘟嘟嘟的忙音。
我让他们失望了吗?
是的吧,我应该是让他们失望了。
可是,他们没问过我,一句看似多余的都没问过我为什么不说不读了就不读了。
父亲更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打了我,我压根没有辩驳的机会。
是呀,十五岁的高中生凭什么辩解呢,十五岁的年纪就应该乖乖呆在学校,呆在教室里面心无旁骛的看书,做题,这才是属于十五岁的年纪应该去做的事情。
而什么打篮球,任何的课外活动都是多余的吗?
甚至多几个人在一起就是要去打架,要去干一些在他们大人眼中耽误学业的事情。
夜幕,慢慢的吞噬着雾蒙蒙的天,向这群无知的人慢慢的伸出可怕的利爪,撕碎着他们的自以为是。
久久无法入眠的我,是无助的。
那一巴掌还在隐隐作痛。
我不知道离开学校的我将要面临什么,这光怪陆离的世界又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迎接我这个新生儿。
或将我吞没,或又以一记又一记,比父亲好势大力沉的耳光将我抽的面目全非。
我不知道,我不敢去想。
带着对父亲的恨,更带着对未来的恐惧,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中。
梦里爸爸妈妈朝我微笑,朝我伸出了双手,我像个刚学步的婴儿般,跌跌撞撞的想进入他们足以给我安全的怀抱。
可是,越努力的奔向他们,他们却离我越来越远,越来越远,首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