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暗恋陆沉舟七年,毕业前终于鼓起勇气把情书夹进《小王子》送给他。
他却把书转赠给了校花:“林晚送的,我不看童话。”
十年后同学会,他已是商界新贵,而我坐在角落安静地画一朵玫瑰。
他醉醺醺抢过我的画:“还画这个?
当年那本书里夹着给我的情书,你知道吗?”
我笑着摇头:“陆总记错了,那封信是写给我自己的。”
后来他翻遍我家,在诊断书下找到泛黄信纸,开头写着“陆同学亲启”。
可我已经看不见他崩溃的样子了。
窗外的雨下得毫无章法,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,织成一片混沌的灰白帘幕。
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浓得发苦,丝丝缕缕钻进鼻腔,混着雨水的潮气,沉甸甸地压在胸口。
林晚靠在摇起的病床上,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手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膝盖上那本硬壳书的封面。
深蓝色的夜空,孤独的小小星球,还有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。
是《小王子》。
书页早已泛黄卷边,封面也被摩挲得起了毛边,透着一股经年累月的温润。
床头柜上,手机屏幕亮着,班级群里正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今晚的同学聚会。
有人@了她。
“林晚,来不来?
十年了,给个面子啊!”
“就是,听说陆沉舟也来,他现在可是大忙人,风投圈新贵,难得露面!”
“林晚当年可是我们班才女,现在肯定更厉害了!”
指尖划过那些滚动的信息,最终停在那个名字上——陆沉舟。
屏幕的光映在她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上,眼底却是一片沉寂的深潭,激不起半点涟漪。
她只是安静地看着,像在看一个与己无关的符号。
她点开相册,指尖划过屏幕,最终停留在一张有些模糊的毕业合影上。
穿着宽大校服的少年少女们挤在一起,笑容灿烂得晃眼。
她的目光越过前排一张张笑脸,精准地落在后排角落。
少年身姿挺拔,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微微侧着头,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目光似乎正越过人群,投向某个遥远的地方。
阳光落在他利落的短发上,镀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。
那是陆沉舟。
十七岁的陆沉舟。
记忆像被雨水打湿的旧胶片,带着潮湿的霉味,缓慢地倒带。
高二那年,文理分班,林晚抱着书本走进陌生
精彩片段
《胆小鬼的玫瑰》内容精彩,“醉酒识人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林晚陆沉舟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胆小鬼的玫瑰》内容概括:我暗恋陆沉舟七年,毕业前终于鼓起勇气把情书夹进《小王子》送给他。他却把书转赠给了校花:“林晚送的,我不看童话。”十年后同学会,他已是商界新贵,而我坐在角落安静地画一朵玫瑰。他醉醺醺抢过我的画:“还画这个?当年那本书里夹着给我的情书,你知道吗?”我笑着摇头:“陆总记错了,那封信是写给我自己的。”后来他翻遍我家,在诊断书下找到泛黄信纸,开头写着“陆同学亲启”。可我已经看不见他崩溃的样子了。窗外的雨下得...